邻里纠纷争不休 就地调解化矛盾

作者:原创  信息来源:本站  发布时间:2022-03-23  浏览次数:9547 [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]

——曲江法院乌石法庭调解前置参与基层治理


一侧是水井,一侧是化粪池,两者都是日常生活的必须品,但当两者靠得太近,就可能成为邻里纠纷的源头。

前期,曲江区人民法院乌石法庭收到一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,原被告系邻居,因各自的水井和化粪池发生多次争吵。原告小王家的化粪池建在两家房屋中间,距此2.2米处,是被告小李家的水井。小李多次要求小王另建卫生间,不得使用该化粪池所连接的卫生间,小王拒绝。去年8月,小李破坏了小王家化粪池上盖着的三块水泥。双方就化粪池问题多次起争执,后小王向法院起诉小李。

就该案件,为从源头化解纠纷,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,乌石法庭联合所在镇综治办,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

2022年3月9日,肖法官前往现场查看实际情况,测量了案涉化粪池及水井的距离,并着手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。

对于原告,告知其化粪池与水井距离确实过近,长此以往,将影响到水井的使用。对于被告,则耐心劝说其不能采用极端的方式对待问题,应心平气和共同商量,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问题。经肖法官与综治办人员的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,原告撤回起诉,化解了矛盾,促进邻里关系和谐稳定。

(肖法官查看现场并与当事人沟通)

法官说法: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《关于人民法庭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的意见(试行)》相关要求,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原则为调解前置、就地化解。

肖法官表示,在调解中,要用人民群众看得见、听得懂、信得过的方式,就地妥善化解纠纷,积极联系配合当地综治办、村委会等部门单位,努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集约高效、便民利民、智慧精准、开放互动、交融共享的多元解纷和司法服务平台。